廣東證監局提醒您:《北京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細則》規定,投資者應當按照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要求在申購時全額繳付申購資金、繳付申購保證金或以其他方式參與申購。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劃入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的風險基金。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申購規則,理性投資。